学生校内实训管理制度
一、实训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1、认真履行教师的职责,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为教学服务的
思想,坚持把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的人才作为工作目标。
2 、认真做好实习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 了解学生所在专业和所实训的
内容和要求。对实训设备和器材要仔细登记,认真管理,如有损坏,应查
明原因,详细纪录,并妥善处理。
3、自觉遵守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早退,不窜岗、
离岗。
4、提前制定学期实训教学计划,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有关
的实训管理制度,按时完成实训教学任务,保证实训教学质量。
5、实训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6、认真做好学生技能实训的指导,使学生尽快掌握实际操作技能。
7、积极巡回,耐心指导,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实训期间指导教
师无论何种原因,不得离开实训室。
8、及时规范的填写 《实训教学安排表》、《计算机使用登记本表》和 《教
学日志》,机器设备有故障必须如实详细记录在 《计算机使用登记本表》上,
以便管理员维修。
9、认真听取其他指导教师、机房管理人员、学生们的意见,对教学中
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采取措施及时
解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专业资料
10、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学校的各项活动,努力学习基础理论和专业
知识,拓宽知识面,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技术和教学水平,以适应不
断深化的教学实训的需要。
11、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协助主管领导、班主任及任课教学搞好教
学指导工作。
12、负责学生的实训成绩的考核,并做到公平公正、准确及时。
13、实训期间不得带任何外来人员进入实训室,更不得将实训室的物
品带出或转借他人,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
14、如遇异常、紧急情况,应迅速向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妥善及
时处理现场,使损失降低到最小。
15、根据学校发展情况,应经常性地对专业设置、实训机房建设等方
面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能够认真的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6、各实训指导教师应认真学习本细则的安全操作规程。
二、学生实训行为规范
1、实训、实习是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均属必修课,每个
学生都应认真参加,获得及格以上(含及格)成绩方准毕业。因故不能参
加实训,应随下一届学生补加实训环节。
2、每个学生必须参加实训前的操作规程及安全方面的各项教育活动,
要认真学习实习指导书和本细则内容,了解实习计划和具体安排,明确实
习的目的和要求。
3、每个学生应将实训内容逐日记录在实习手册上 , 认真积累资料并写
专业资料
出实训报告。实训报告是实训成绩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未按规定
完成实训报告或实训报告撰写不规范者,应补做完成或重做,否则不准参
加实训成绩的考核。
4、要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尊重指导教师的劳动成果,主动接受
指导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虚心求教,做到三勤(口勤、手勤、腿
勤)随时总结自己,提高实训成绩和实训效果,努力掌握专业操作技术。
5、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训环节的有关规定,服从部里的
安排。
(1)严格遵守实习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实习作息时
间,不准迟到、早退,除特殊情况外不准请假中途外出。
(2)实训中认真听讲,善于思考,谨慎操作,完成规定的实训作业和
课后作业 ( 实训报告 ) 。
(3)自觉爱护实训设施、设备,注意节约消耗品,如果违章操作,损
坏实习设备,根据情节及后果要照价赔偿。
(4 )实训时不准聊天、看小说,绝不允许打闹,由此而发生事故的要
追究责任。
(5)不准把校外人员或其它非实训人员带入实训室,不准让外来人员
动用实训设施,设备。
三、学生实训考勤制度
1、学生实训必须遵守实训室考勤制度,遵守实训纪律,不得迟到、早
退或无故不参加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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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实训期间不准会客、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实训
指导教师批准。
3、学生请病假,必须持医生证明。
4、学生请假批准手续和规定:一天内必须经指导教师和班主任批准;
一天以上必须经部长批准。请假必须由本人填写请假条,批准人签字,否
则按旷课论处。
5、实训期间如遇有全校性会议或体育比赛等要参加,必须持相关证明
并由部长批准。
6、实训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考勤,做好考勤记录,作为考核实训成绩
依据之一。
学生校外实训管理制度
实训是对学生进行专业技能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是使学生与工作实
际密切接触,锻炼其社会适应能力的可行方法;是培养学生行业通用能力,
强化其专业核心能力、岗位专用能力的有效途径。为切实做好学生实训工
作,加强实训管理,确保实训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以培养高素质、强能力和具有创新精神的高技能专门人才为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组织实训教学,确保实训效果与质量。
二、实训单位选择的原则
1.能满足实训大纲的教学要求和专业技能训练的要求。
2.有实训基地的专业要在实训基地进行实训,无实训基地的专业应本
专业资料
着“就近就地、相对稳定”的原则选择实训单位。
3.选择生产正常、管理水平高、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对学生实训较
重视且具有一定组织指导学生实训经验的企、事业单位。
三、指导教师职责
1.执行实训计划,做好实训前有关准备工作。根据实训大纲要求和实
训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实训方案,其内容应包括 : 实训内容和要求、实训的
具体岗位、实训的程序和具体时间安排、实训指导的技术人员等。
2.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学生的身体情况、生活状况和安全问
题,教育学生遵守企业纪律,了解和处理学生实训中的业务和生活问题,
及时与实训单位沟通,定期向系(部)汇报,做好实训的全程跟踪和管理。
3.定期检查学生实训日记和实训完成情况,指导学生编写《专业社会
实践实训日志及报告》 。评定实训成绩并写出书面评语。
4.实训结束后,负责实训工作的总结,并以书面形式向部报告。
四、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实训期间须填写自律承诺书。
2.积极主动地学习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按实训大纲的要求认真、按
期完成实训任务。
3.自行联系实训单位的学生,在实训前应向系(部)提供家长同意其
实训的书面意见,并在实训期间安排好实训进度,将实训的具体情况及时
向指导教师汇报。
4.听从指导教师、实训单位指导人员的指挥,撰写实训日志,写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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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报告。
5.以实训单位员工标准要求自己。 严格遵守实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注意安全。实训期间不准擅自离开实训地点,一般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
况必须提供相关证明,经实训单位及指导教师批准,严格按照请销假制度
执行。
6.学生实训期未满,不得擅离或调换实训单位。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
况,中途调换实训单位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部和指导教师,并经
部批准。学生未经批准擅离、调换实训单位的,实训成绩视为零分,发生
的一切问题和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7.实训结束后应集体返校,个别学生需提前或滞后回校的要经实训指
导教师批准,填写自主返校承诺书。
8.实训期间应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五、实训考核与成绩评定
1.各种实训不得免修,成绩不及格者,在校期间需重修。
2.实训结束后,学生根据实训大纲和实训指导书的内容及要求,完成
实训的全部任务,提交撰写的实训日志、实训报告及实训单位的考勤表复
印件、鉴定意见(含成绩)后方可参加考核。
3.指导教师结合学生在实训期间的表现、态度、任务完成情况、专业
社会实践实训日志及总结报告、实训单位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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